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質量體系的法規、規定和規章制度。按作業指導書監督安全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2、做好質量宣傳教育及檢查督促工作,做到安全質量同步發展。
3、嚴把質量關,為安全工作打基礎。
4、參與擬訂安全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執行安全管理系統。
5、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供必要的有關技術數據。
應負責任:
1.不認真履行《安全責任書》中的職責,對上級和公司的安全生產指令和布置,不及時傳達貫徹,不及時研究安排、影響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進行的。
2.發現下級違章指揮和員工(包括勞務工)違章作業不制止及處罰的。
3、已發現事故隱患,不采取防范措施和整改;已經發生事故,對責任人不追究,重復出現同類事故的。
4、本人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規用人(指駕駛員、操作手、和特殊工種)造成事故的。
5、對反映的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有能力解決而不及時解決的,或無力解決而不及時匯報,導致事故發生的。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