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對本企業生產中安全、生產、設備、技術、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二)合理地組織生產過程、綜合平衡生產能力、科學地制定和執行生產作業計劃、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加強環境監控管理、開展積極的調度工作,以實現用最小合理的投入達到產出最大之目的,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三)負責公司生產管理工作:對生產系統各部門行使計劃、組織、指揮、調度、協調等管理職能共同完成公司生產目標。
(四)負責公司設備管理工作:對公司所屬所有生產設施設備從規劃、設計、制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驗收、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管理。
(五)負責公司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規范工藝流程,制定技術標準,抓好技術管理,實施技術監督和協調,生產工藝創新。
(六)負責公司生產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安全生產各種制度,并進行檢查、監督、控制及執行。
(七)負責公司生產系統的環境衛生管理:保護環境、清潔生產。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