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政府頒發的各種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定、決議和制度。
2、定期收集發布與企業施工生產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標準、規范。
3、制訂、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同時審查安全措施,并組織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會審。
4、檢查質量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網、腳手架、各種坑口防護裝置、標志、信號等安全設施的質量問題。
5、鑒定科研及新技術成果時,要同時鑒定成果是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是否制定了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
6、負責對實施科研和新技術成果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
7、負責檢查模板安裝,腳手架支立,邊坡開挖等是否牢固、安全,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8、負責召開會議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對質量安全事故提出分析和處理意見。
9、配合項目部領導和安監部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