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上級有關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對現場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負有監督的責任。
2、參與項目管理策劃,負責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組織管理工作;組織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根據技術部門制定的整改預防措施,監督執行落實情況。
3、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工作,督促和配合物資設備部門組織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測檢驗臺帳。
4、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做好進場施工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并建立臺帳。
5、組織制定創優規劃,按照各級優質工程、安全樣板(文明)工地評選條件,收集和提供有效資料,按時進行申報。參加工程驗交。
6、組織制定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規章制度、辦法;督促工程部制訂安全設計、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保證措施并審查;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編制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經費計劃。
7、識別評估風險后,制定規避和轉移風險技術措施,收集分析與風險相關信息,并進行風險因素監控。
8、對違反施工程序,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不按設計圖紙及規范施工,使用材料、設備不符合要求及不按安全規程標準操作者,有權制止和處罰,必要時可向主管領導提出暫停施工;對危害工程質量行為,有權越級上報。
9、負責執行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以及發放辦法制定,監督執行落實情況。
10、建立安全質量內業臺帳,按時填報安全質量各種報表,做到及時規范、齊全真實。
11、在評先獎勵工作中有對被評選人員根據其對安全質量工作的實績行使否決的權利;對在安全質量工作中發現并采取措施預防事故的人員,有權提出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建議。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