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關鍵工序,危險工序施工時,技術員或工區主任都未到施工現場旁站的罰責任人50元/人。
2、各工區每天分工未公布,罰責任人10元/次。
3、單項工程或耗工工程量在100個工時以上的,以及搭設架體在30米以上未制定工程進度計劃和技術交底的,罰技術員20元。
4、對已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隱而不報,私自處理的罰工區主任,技術員每人50元。
5、工區主任認真填寫員工的加班分,做到真實有效,不拖時間違者罰20元。
6、工區主任做好分工記錄,指定責任人,工程量。未有工程量記錄的罰10元。未指定負責人的罰10 元。
7、 按時上報工程量,推遲罰相關責任人20元/天。
8、 零星工程中對相關工序未進行報驗而驗出質量問題的罰責任人20元。
9、 每周一匯總材料不能及時送報而影響工作罰責任人20元。
10、院內材料未經允許外單位人員拉走使用罰責任人20元。
11、材料送至施工現場無故未能積極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而影響工作,罰20元/次。
12、未經允許每周二不能按時報走材料計劃,罰50元。
13、因砂石水泥儲量少于規定數量而影響施工,罰20元/次。
14、所報材料超過規定時間無故未能催促計劃落實,罰20元/項。
15、工程決算未能及時上報相關部門,按公司制度考核責任人。
16、日常函件的接收,以及相關的報告,報表,工資單等未能按規定時間報送,按公司制度考核責任人。
17、按勞動定額計算工作量。工作量少于額定定額10%時,罰20元/人,實際工作量超過定額人均1工時,每人獎一分。
18、上班期間在接到報驗后,未能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而影響施工進度的罰安質成員每人20元。
19、班組應積極配合驗收工作,對提出合理意見拒不執行,對負責人罰200元。
20、驗收組成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后無特殊情況不參加驗收工作罰20元。
21、安全員每月對全體員工進行兩次培訓,少一次罰20元。
22、無故不參加,不按時參加學習活動的罰20元。
23 、安質驗收后的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安質20%責任,工區主任,技術員20%的責任,操作人員60%的責任,特殊情況特定。
24、指派負責人可以現場分配工作,對不服從指揮安排的有權對其進行50元以內的罰款。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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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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