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內所使用的各種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它防護設施符合規范要求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配備一名專業安全防護人員管理負責人,配備滿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的腳手架作業人員。
3.負責組織對腳手架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并監督專業工長做好安全技術交底,監督作業班組長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日常工作。
4.負責檢查技術部門(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的有關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的科學、合理、規范達標工作。
5.支持技術負責人做好安全防護的技術措施和對施工現場防護設施的驗收工作。
6.定期組織安全防護大檢查,支持安全員的系列工作,并按有關規定監督實施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事故隱患及復查工作。
7.負責監督購置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8.負責發生事故后的組織搶救、上報、保護現場,參與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