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總(副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站主要領導者,對本標段安全負領導責任。
⑵在項目監理過程中認真落實我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⑶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定期例會總結和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
⑷充分發揮監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作用,監督檢查安全人員到崗履行崗位責任。
⑸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⑹檢查承包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
⑺審核施工單位專項安全方案,參加方案評審會。
⑻接到事故報告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并按要求進行報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