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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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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部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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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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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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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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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環境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項目環境管理體系,組織體系運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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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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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技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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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持編制項目環境管理方案、管理規劃,落實責任并組織實施;組織項目經理部的環境意識教育和環保措施培訓。
3 協助項目經理制定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4 組織人員進行環境因素辨識,編制重大環境因素清單和環境保護措施,組織環保措施交底并督促措施的落實。
5 參加環保檢查和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確定是否需要采取更為嚴格的防控措施,確保現場污染排放始終控制在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環保法規的允許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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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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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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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總監對項目環境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2 落實有關環境管理規定,對工人進行環保教育和培訓,強化職工環境保護意識。
3 組織現場環境管理的檢查和環保監測,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4 項目制定并實施的環境管理制度有《固體廢棄物控制制度》、《綠色建材采購制度》、《環境保護獎罰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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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