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對所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手續。必須對規程、措施、安全交底要求的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的作業環境及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類設備、設施的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情況。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并做好相關紀錄。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監督檢查,及時解決不安全因素。
5、對分管的工程項目中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必須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一旦發現問題,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
6、發生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及領導。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