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企業的治安保衛工作,確保國家、集體、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事故的發生,特訂以下制度:
一、建立安全保衛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保衛教育,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嚴禁違反操作規定、規程施工,若造成事故,領導負一切責任。
二、做好治安保衛工作是實現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創建文明工地的重要內容之一,凡施工現場必須依照公司治安管理辦法進行布局落實。
三、施工現場必須搭建門衛室,并將門衛室制度上墻,配備專職門衛人員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嚴格執行門衛制度,攜帶材料、設備進出一律憑主管部門的出門證。
四、搭建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搞好堵、攔、鎖等防范設施,并必須符合防火、防爆、防盜等安全要求。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確保用火用電安全,凡危險品進入施工現場的,應執行誰施工、誰使用、誰負責管理的原則,嚴格收發制度,不得隨意亂放亂用。對草包、刨花、木屑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及時清除,謹防發生火災事故。
六、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并要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養護,嚴禁無證操作,若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視損失大小按公司治安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