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指揮部、總監辦的安全管理規定;
2、制定內部安全監理責任制,明確監理人員崗位責任;編制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和駐地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按合同規定配足具備資格的安全監理人員;
4、監督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
5、審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等,并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監辦審批;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6、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每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7、負責審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不稱職和不合格的人員,責令其更換;
8、審查施工單位特種設備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檢驗檢測、注冊登記,并定期進行維護;
9、負責施工生產中各種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預控制,盡力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施工單位對安全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并維護好事故現場;
10、負責建立安全監理檔案;旁站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日志中詳細記錄施工現場每天的安全工作情況;
11、組織實施轄區內安全管理月度考核,每月向總監辦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按規定編制監理工程項目安全統計報表,及時反饋安全生產信息;
12、監理單位還應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合同文件規定的安全職責;完成上級單位交給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