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
2、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前,工長要向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項目經理、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安全交底。
4、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5、交底必須詳細認真寫明交底內容、日期、交底人和接受人簽字。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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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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