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包括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需移動時,應經過項目部責任部門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設施,才能移動。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應懸掛反光標牌。
2、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不定期對項目部安全防護設施狀況進行檢查,其檢查內容是:
施工隊/施工段應按照已審批的施工組織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各項安全設施,如:腳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網、臨邊等搭設及其防護裝置經責任部門驗收,確認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過程中應經常性地檢查與維修;
各施工作業完成后,安全設施、其他防護裝置確認不需要時,經過批準后方能按規定的方案進行拆除,并派安全員監護,必要時對危險地帶設立警示標志。
3、檢查中,發現問題立即通知或責令責任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