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樹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責”的思想,認真學習、自覺遵守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作業。
2. 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和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認真的檢查。
3. 不指揮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
4. 檢查施工區域工作現場,監督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下班前及時督促其認真清理現場。
5. 認真參加安全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施工的建議,積極參加改善安全施工的技術革新活動。
6. 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項目,責令其停工并立即上報,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7. 發生人身事故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分析事故時應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