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建設項目“三同時”評審的基本要求與有關事項。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單位。
3 引用文件
3.1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1996年勞動部第3號)
3.2 上海市實施《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細則
(滬勞保發[1998]1號
3.3 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
(勞安字[1992]1號)
3.4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
(1998年勞動部令第10號)
5 項目評審范圍
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工程)中的勞動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和本市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簡稱“三同時”)。
6 項目評審內容
6.1 主管部門在編制建設項目時,必須有勞動保護的內容,其可行性研究應包含危險、危害因素以及采取的防護措施,處理方法。所有的安全技措設備、設施投資,納入總投資內。在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后應填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批表”一式四份,經公司工會、計劃物流部
安全科蓋章后,報送上海精星倉儲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工會辦理審批手續。
6.2 根據項目安全設計審批意見,必要時,主管部門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6.3 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吸收“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在初步設計完成后應 “建設項目衛生審批表”各一式四份,經公司工會、計劃物流部安全科蓋章后,報送上海市衛生監督所,辦理審批手續。
6.4 當建設項目具備申請竣工驗收條件時,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建設項目預驗收竣工報告》,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驗收”。并對預驗收報告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落實與完成整改內容。
6.5 在正式驗收建設項目前20天,應填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審批表”、“建設項目衛生竣工驗收單”并附有關驗收資料(法定檢驗檢測單位測得的勞動衛生數據、特種設備的檢驗合格證、使用證)各一式四份,經公司工會、計劃物流部安全科蓋章后,報送上海市衛生監督所,辦理審批手續。
6.6 由規劃發展部牽頭召集上海精星倉儲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驗收會。按設計要求和改進意見進行對照驗收,通過后方可正式投產。
7 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規劃發展部應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改動有關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內容,如確因故變動,應征得公司安全部門和設計單位的同意,以確保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并有效地投入生產。
8 建設項目在試生產前,規劃發展部應制定設備的操作規程,并掛在設備旁。人力資源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上崗培訓,車間安排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9 對違反本規定而施工的,安全部門有權下令停止施工。并由市或區安全生產監察管理局會同企業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造成職工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的有關責任者,將嚴肅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0 表單
D1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批表
D2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審批表
D3 建設項目衛生審批表
(上海市衛生監督所)
(上海市衛生監督所)
D4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單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