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加強本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依據《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3、項目部在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時應當明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的責任方,未講明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責任方的,由項目部支付安全生產費用。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安全監督部門反映情況。
5、項目部保證投標文件中所列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開支范圍不超過《山東省〈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規定。
6、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臺賬,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及票據復印件或掃描件或照片備查。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