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局長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國家有關安全管理條例,監督本單位對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制度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負責確定分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指標和工作計劃,測量目標、指標的實現情況。
3、組織安全工作會議,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新員工入場安全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監督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和績效測量。
5、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及時上報及協調處理工作。
6、負責檢查各項目及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