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有線上施工必須貫徹執行鐵道部現行的《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維修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8]190號)和既有線上施工安全有關安全規定。
2、既有線施工必須根據鐵路機車車輛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臨時限界。施工中臨時搭設腳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機具設備等,嚴禁侵入臨時行車限界。
3、施工前應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及時協調施工與運營的關系,解決行車與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應包括:①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②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③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④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⑤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⑥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⑦安全監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項目配合費用。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及施工安全協議未經審查的嚴禁施工。
4、既有線施工項目開工前應申報審批,未經審批嚴禁施工。
5、既有線封鎖施工前的準備作業必須按施工放行條件的要求進行,其它施工不得影響列車運行。
6、封鎖施工達到放行列車條件時,應按規定辦理銷點手續。
7、既有線施工完畢,必須及時驗收交接,未經驗收合格的工程嚴禁開通使用。
8、既有線上施工必須按規定設置施工安全防護,派駐站聯絡員。防護人員應由指定的、經培訓合格的員工擔任。
9、在自動閉塞區段施工時,應保持軌道絕緣良好。工具、機具等導電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鋼軌及鋼軌兩端絕緣接頭。
10、既有線上路基施工、橋涵施工、設置臨時道口必須嚴格執行《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中相關規定。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