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行承攬合同要求,確定安全管理目標,確保項目安全施工,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全面負責。
(2)參與編制施工計劃組織設計,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安全保證計劃。
(3)貫徹執行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配置。
(4)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檢查工作;參加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5)適時組織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體系評審和協調;
(6)傳達、組織學習上海市政府管理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轉發的有關文件指示,并及時組織實施;
(7)負責本工程合格分包方及合格材料供應商的評選,指定工作;
(8)負責本工程重點危險部位施工、及二級動火的審批;
(9)組織管理人員,特種工種按規定進行參加相關培訓工作,并定期進行對施工人員進行教育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