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以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管理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有工程技術人員、施工隊長、作業班長和安質人員參加的安全例會,總結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分析職工的安全思想動態,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并做好會議記錄,以備核查。
2、布置月、旬生產計劃的同時下達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職工討論執行。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以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為載體,全面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正確指揮和組織安全生產,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防止因安全設施、設備不到位,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和因人員超勞、汽車超載、各種機動車輛超速而發生事故。當安全與工期發生矛盾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不得違章指揮、盲目蠻干。
4、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管理、交通運輸管理、機械使用管理、安全用電、防火、防煤氣中毒等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
5、施工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對重點工程、關鍵部位、危險崗位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及機電作業、季節性施工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要制訂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及時解決,對重大危險源建立登記檔案,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7、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堅持每周不小于2小時的安全教育,做好工人崗前和調換崗位后的安全教育。協助上級組織做好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試、發證工作,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8、按規定配齊安全檢查人員,充分發揮安質檢人員的監督檢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們的“檢查監督權、安全生產否決權和安全生產獎罰權”,不得安排他們干非本職以外的工作,保證他們行使安全監察的職能。
9、督促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發放勞動保護和防寒、防暑用品,并教育職工正確使用。
10、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制定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上報。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