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是指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試,審查合格取得相應上崗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作業的工種,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施工員、質量員、技術員、安全員;焊工、爆破工、壓接工、測工、高空作業人員、吊車司機、專職安全員、質量員等。
2、承包商應在施工前,將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或操作人員相關證書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查、備案。
3、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審查符合要求后,批準其上崗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
4、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巡視檢查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是否與報審備案的人員相符,施工管理、策劃、操作質量情況是否滿足要求,發現問題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時整改。對產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監理有權提出撤換。
5 、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嚴禁無證上崗。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