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臨時設施、特殊施工設施的施工方案,要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并負責組織實施。
3、領導安全技術攻關,認真聽取合理化建議,對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使用,建立申報、審批手續,并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要求,并負責其實施。
4、組織并主持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審查和驗收,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5、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6、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