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協助領導組織推行生產中的安全活動。
二、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三、組織協助領導制定和個性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并貫徹落實監督檢查。
四、參與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并對貫徹執行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五、與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的三級教育,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
六、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經常到各施工現場檢查,協助解決特別緊急的隱患。有權責令工地停止施工責令整改并報企業領導。
七、督促有關部門承包人按規定發給工人勞保用品,并教育工人正確使用。
八、指導工地(班組)安全員工作。
九、對違反安全規定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的行為經教育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十、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工中和職業后發生和防護措施,并做好勞逸結合和勞動保護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