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其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對其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在項目上貫徹落實。在組織項目工程業務承包,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聘用業務人員時,要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和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特點,項目可設安全組或設專職安全員。安全員及特殊工種均須持證上崗。
3.組織編制施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將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納入計劃。
4.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及時投入,保證專款專用。按規定提取和用好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實現工地安全達標。
5.負責按照國家和企業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體系,并領導其有效運行。貫徹執行企業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確保項目安全管理達標。
6.組織對項目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認真做好內部專業隊和外包隊人員上崗安全教育,保證他們的健康與安全。勞務隊伍進場上崗作業前,必須簽訂明確雙方責任的安全生產合同或協議。
7.組織并參加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
8.參加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
9.參加特殊防護設備的檢查驗收。
10.及時報告項目發生的安全事故,負責安全事故現場保護和傷員救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