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項目的設備、材料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材料物件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對交通安全事故負領導責任。
2、負責編制和審批項目設備大、中修計劃,對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
3、協助項目經理做好施工過程中的防塵:防毒、防污染工作,并制定相應預防措施。
4、負責材料在采購、運輸、貯存過程中的安全保護工作及發、配電房、拌和站、鍋爐房的防火防爆工作。
5、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