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代表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效同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片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藝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4)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5)在事故調查組織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特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2、技術負責人安全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的。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攻吃不開施工方時,應嚴格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展出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責任制
(1)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法定代表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審批本企業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昆曲的使用計劃。
(4)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外包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生產問題。
(6)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7)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