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范及上級有關指示和決議,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法律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各級領導和外包隊負責人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4.嚴格審核下屬單位安全生產計劃,檢查其安全資金投入情況。
5.公司設安全科,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察工作。
6.在同下級單位或項目簽定經濟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及措施,并監督其落實。
7.遇有特大、重大事故,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成員,做好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