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現場進行危險作業時,必須由安全員進行旁站監控。
二、以下作業時安全員必須進行旁站:
1、開挖深度超過 5m(含 5m)的基坑(槽)土方開挖及支護結構施工的作業;
2、腳手架拆除作業;
3、混凝土澆筑作業;
4、起重吊裝作業;
5、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作業;
6、建筑幕墻安裝、預應力結構張拉作業;
7、大型起重設備的安裝、拆除、頂升及附著安裝作業;
8、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作業;
9、其它危險性較大作業。
三、旁站時,應認真檢查施工過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藝要求,是否存在危險預警情況,發現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應立即制止;發現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必要時在采取相應措施后要求作業人員撤離施工現場。
四、作業結束后,應認真填寫旁站監控記錄。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