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執行本企業的領導和安保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和規定,對本項目的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
2. 負責本工程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 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及其安全裝置、鋼管架、半成品的堆放以及生活設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文明要求。
4. 按時提出本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經上級批準后負責對措施項目的實施。
5. 制定和修訂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經上級批準后負責執行。
6. 經常對本項目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和技術教育,對新調入項目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現場教育,對特種作業的工人,必須嚴格訓練,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7. 發生事故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安保部門報告,并協助安保部進行事故的調查、登記和分析處理工作。
8. 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