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施工措施編審制度
1、工程開工前,各工程項目部必須編寫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要根據工程特點以及所處的環境情況編寫,內容要全面具體,并根據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針對性較強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程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如打樁、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臨時施工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等均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3、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有針對性,根據工程實際編寫,能有準備的指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科審查批準,簽名蓋章后方可實施。
5、工地現場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嚴格督促落實安全措施。施工過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須經原審批人員同意并形成書面方案。
二、 施工現場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工程開工前,應隨同施工組織設計,向參加施工的職工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使廣大職工都知道,在什么時候、什么作業應當采取哪些措施,并說明其重要性。
2、施工現場各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施工員在安排分項工程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4、各專業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向其作業人迥進行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分項工程的特點進行交底,不準留有空白。
6、安全技術交底應按工程結構層次的變化反復進行。要針對每層結構的實際狀況,逐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交底認簽手續,由交底人簽字,由被交底班組的集體簽字認可,不準代簽和漏簽。
8、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準確填寫交底作業部位和交底日期。
9、安全技術交底的認簽記錄,施工員必須及時提交給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要及時收集、整理和歸檔。
10、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認真履行檢查,監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自我保護意識。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