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堅決執行上級部門頌發的安全生產法令、規程、把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范圍,并成為經營承包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工程開工前,針對施工生產具體情況,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經批準后,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辦法、規定,并監督實施。
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五、采用新設施、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要求及作業的交底。
六、提供現場施工防護和安全設施所應用的機械、設備、材料、資金和勞力。
七、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術保障,杜絕由于安排不善導致工序顛倒或造成疲勞作業。
八、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產問題,并加以落實解決。
九、對違章行為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支持安全人員的工作。
十、拒絕安排不合格的(未經安全資格審查、教育、培訓和身體不適)勞務隊和人員上崗作業,拒絕安排無證的特殊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十一、采納作業人員提出的改善作業防護條件的合理建議,并組織實施。
十二、發生事故,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工傷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實事求是的提出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并認真吸取教訓。
十三、接到安全監察指令書,對存在的問題,按指令要求進行整改,并按期將完成情況上報安監部門。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