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工會勞動保護監察機構、認真執行全總頒發的"三個監察條例"、積極協助和監察行政部門對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的執行,保證職工安全與健康。
二、向職工群眾宣傳黨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教育。
三、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危及職工生命安全、可能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的,有權代表職工向行政或現場指揮人員提出停產解決的建議,如無效、即應支持或組織職工停止操作,撤離危險現場。
四、參加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協助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