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負責人的領導下,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協助負責人制定、審查、修訂本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督促全體員工嚴格執行。
2.經常向員工宣講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和安全技術知識的考試,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主動提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3.協助負責人組織安全檢查,針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并按時實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于違章作業及時進行制止,遇到不聽勸阻者,有權先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負責人。
4.參加事故調查,并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并及時上報安全管理部門。
5.督促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積極想辦法協助負責人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做好防塵、防毒、防職業病工作。
6.因工作失職或對違章行為不予制止,而導致事故發生承擔責任。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