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程36.2.1條規定執行。
②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③作業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④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動。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⑤加料時應將工具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扒料。
⑥攪拌筒內落入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伸手去撿撈。
⑦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發現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⑧作業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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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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