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常務副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依法全面協助項目經理開展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建立并完善項目部各類人員、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并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的督促檢查。
3、對選擇和布置生產、辦公、生活設施的安全可靠性負責,組織對實施方案在施工過程汛期、泥石流和特殊季節性氣候情況下的安全可靠性的分析論證,實施方案經審批后下達。
4、依法進行工程分包和勞務用工的安全管理,適用符合安全生產資質要求并滿足安全生產施工業績要求的分包隊伍。
5、負責制定和實施項目部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保“應急救援預案”有效性。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