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徐政發[2002]59號《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見》、徐政發[2002]58號《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徐州市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為確保建筑物施工階段的安全生產,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全處職工安全職工生產教育,定期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提高思想認識,樹立質量、安全生產第一意識。
二、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處長對全處安全生產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分管處長負責,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建筑物建設階段的安全負責,計劃科科長對甲供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處秘書對處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安全負責。
三、每月對全處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區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抓好落實。各責任人應經常性地對所負責的安全生命生產區域進行檢查、監督。
四、對出現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協助調查和處理工作,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檢查監督記錄,每學期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同志進行表揚獎勵。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