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監理機構應定期召開安全監理工地會議。
2、各負責主體單位應遵守會議紀律,各專業負責人須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并有義務提醒、督促所屬的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準時到會。
3、對于會議紀要或其他經有關方面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文件,各單位在收到文件后應予以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于收文后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確認無誤后,必須按照決議執行。
4、工程例會上,將安全生產列入會議主要內容之一,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和存在問題進行評述,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