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工地負責人對本工地維護或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車輛安全、財產安全和xxx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 組織本工地維護或施工人員接受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生產。當生產和安全發生沖突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第三條 督促工地安全員經常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按規范做好各種記錄。
第四條 布置生產工作時,要視作業環境布置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條 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組織班組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交流安全生產經驗,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堅持安全文明生產。
第六條 指定專人和有經驗的老員工,對新員工進行勞動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傳、幫、帶。
第七條 對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者,視情節輕重,有權給予批評直至停止其工作,然后報請領導處理。
第八條 若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如實上報,組織或參加事故原因分析,查清責任。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