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⑴ 工程開工前,由總工負責對工程進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環境保護措施進行交底。專職安全員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專項交底。
⑵分部、專項工程施工前,由主管施工員制定相應的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環境保護措施,報總工和安全科審批后再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
⑶新工藝、新技術施工前要由總工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風險評估,編制專項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⑷外租機械設備要有主責部門進行設備進場檢驗、有效證件查驗、操作者的技能狀況等合格后方準進入作業現場。
2、安全技術交底措施交底的內容
⑴根據分部項目工程的特點,明確作業方法、工藝紀律操作要領。
⑵針對分部分項工程的危險源,明確重要的控制環節和緊急情況的預防措施。
⑶明確告知規范、規范的具體要求。
⑷使用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證措施。
3、交底書的形成
主管施工員起草-總工審查-項目經理審批-有關部門會簽-交底書形成
4、安全技術交底程序
⑴由施工管理人員通知有關部門全體分項作業人員進行面對面逐條交底
⑵由主管施工員通知有關部門、分部分項的全體作業人員參加
進行面對面逐條交底,參加交底的全部人員要簽名并確認,并注明作業班組。(可在交底書背面另外附紙)
⑶各項程序完成后,將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書的原件交到安全部
門存檔。外租設備的進場檢驗記錄,由主責部門歸檔,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復印件交安全部門一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