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
2對本項目部的安全文明技術工作負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編制項目部安全文明技術措施計劃;
4 負責組織編制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和總平面管理措施。
5組織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核本工程重大危險因素控制方案;
6組織施工項目的分類(特危、重大、重要、一般),按程序審查或批準重要及以上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7負責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票的簽發,對重大和特危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檢查指導;
8組織制定安全文明技術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安全文明管理規程、規定和標準的學習與考試;
9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組織安全設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10定期參加安全文明檢查,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技術問題;
11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