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2)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3)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4)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6)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工地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7)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以及一切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檢舉與控告。
(8)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9)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