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用爆破器材時,必須會同安全員(監炮員)一起到倉庫保管員處領取。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時與安全員交回專庫。并在《領用回收單》上簽字。
2.爆破作業時必須使用《爆破器材專用箱》,加工起爆藥包應在作業點加工房內進行,嚴禁在放炮現場或倉庫內加工起爆藥包,嚴禁爆破器材在塘口作業點加工房里過夜。
3.嚴禁爆破器材代領、代管、嚴禁無證作業、酒后作業、無關人員接觸爆破器材,爆破員未經公安機關批準嚴禁轉場,否則視無證爆破。每年參加公安機關的年審,未經年審或年審不合格者,不能從事爆破作業。
4.嚴格按照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熟悉爆破現場,嚴格執行清場、點炮、解除三種信號。爆破后認真做好檢查爆破情況,排除險石,對瞎炮采取措施,及時排除。
5.發生爆破傷亡事故,按事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單位領導,主管局及當地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配合事故調查組認真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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