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將:“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貫穿到防火工作的全過程中去,項目經理是第一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任期內的消防工作。根據工程規模組織義務消防隊,確定一名消防、治安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加強用火管理,嚴肅法規,杜絕違章。
2、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實行封閉式管理,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執勤標志,
非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將他人或親屬帶入現場亂串或居住,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3、施工人員未經現場負責人或材料部門批準,嚴禁私自將現場的材料送給他人或據為己有,
無現場保衛部門和材料部門簽發的出門證,不準將物品帶出現場。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執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用火安全。
5、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
6、施工現場消防道路暢通,標志明顯,按工程特點繪制消防平面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器材配備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保證器材靈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
7、現場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動,必須挪動的須經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批準,違者按消防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8、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的要求,貴重、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庫房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9、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不得亂停亂放,場內必須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10、建立消防保衛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各種資料臺帳齊全,逐級落實到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監督檢查。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規定。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