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作為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
2、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其可行性和針對性,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3、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4、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要及時上報,經上級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進行監督。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驗收工作,并做出結論性意見,嚴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
6、參加本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消除隱患,配合參加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