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命,再要臉,后要錢”——李國瑞
這是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李國瑞在施工現場的一句講話,語言通俗,涵義深刻,切中要害。
生命至上。生存權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生命是生存權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物質和精神基礎。以人為本,尊重生命,是文明社會的普世價值。“先要命”,是生命至上的體現。生命至上,要尊重生命的價值。生命本無價,是經濟社會錯誤地給了我們定價權利。事故后的撫恤和賠償,無論如何也替代不了親人的內心的悲愴和精神的缺失,家破人亡,可以改變家庭成員的人生軌跡,甚至影響幾代人。不僅如此,更加錯誤地給了我們區別定價的權利,城鎮和農村、正式和臨時、東部和西部,甚至本地戶口和非本地戶口等等,這些堂而皇之的合法理由減少了事故的直接損失,同時也加深了平民階層對社會的積怨和不滿。生命至上,要善待生命的過程。“人生苦短,韶華已逝”,健康生活已經成為好多人企望而不可及的夢想。多少人為了追求所謂的品質生活在透支健康,又有多少人為了改變個人和家庭命運在臟亂污濁的環境下拼命工作,甚至游走在生死邊緣。善待生命的過程,健康才是安全生產的根本目的。生命至上,要反映生命的訴求。資金投入到位,安全設施完善,應急預案有效,這是一個企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安全保證;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工作程序,嚴格操作規程,是一名員工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作業紀律。這些之所以被稱為安全常識,是經驗和血的代價的積累,是來自心靈深處的生命訴求,但我們仔細看看身邊的行業、企業、員工,真正做到的有多少?7?29陜縣煤礦透水事故中69名礦工兄弟75小時后全部獲救,幸運來自壓風管道和通訊線路不中斷,這些最基本的設施,安監總局李毅中局長要求所有煤礦必須配齊,是否都聽到了這種聲音?
安全首位度。“安全第一”,這幾個熟悉的字,頻繁見諸我們的法律、制度、媒體以及多數管理者的講話和一線員工的交談,因此,我們并不缺乏安全第一的意識。但是否真正把安全擺在首位?未必如此。“先要命,再要臉,后要錢”,是安全首位度的體現。9月25日,李國瑞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再次強調,真正把安全生產擺在第一位。做到安全首位度,必須要有物質基礎和精神保證。安全的物質基礎,主要是投入問題,不僅僅是資金和設施的投入,更重要的是人員培訓、安全素質提升的投入,這一點多數行業和企業都很缺乏。精神,不僅僅是一種意識,而是一種不受干擾的不由自主的信念和信仰。仔細想想,我們往往在談安全的時候講安全第一,而到了談產值、談效益的時候,安全又會怎樣?因此,安全意識應該上升到精神層面,毫不動搖。做到安全首位度,必須要有政府支持和社會關注。政府支持不能只停留在紅頭文件和事后的現場指揮和“黑名單”懲罰上,社會關注也不能只停留在媒體的跟蹤報道和“曝光”上,要從根本上控制。拿工程建設來說,市場化的招投標與政府的安全控制責任并不矛盾,任何市場的安全都屬于政府調控的社會民生問題。安全費用應該單列為合同報價中的強制成本,像現在合同中的100章費用一樣,而不是隱含在清單單價中,有專職部門負責監督考核,決定是否計量。事實上,交納安全保證金的措施一定程度上適得其反地滋長了安全事故的發生,有人認為交了保證金安全就過關,就可以兜底,因此更加肆無忌憚了。做到安全首位度,必須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預防是主要的、第一位的,預防可以避免事故,減少損失,爭取時間。可我們多數人總以為預防花錢不值,這是一種錯誤和可怕的觀點。9月19號,超強臺風“韋帕”并沒有如氣象部門預測直襲上海,而是從上海西100公里擦身北上,但事先上海卻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轉移近30萬人,做好一切防范措施,公眾并沒有因此抵觸,反倒稱贊政府以民為本。
安全是一種社會責任。當前,我國正處于體制轉軌、社會轉型的偉大變革時期,構建和諧企業是經濟社會發展帶給我們的歷史課題,體現了包括企業員工在內的社會公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景。一個和諧的企業,必然是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并能夠滿足公眾期待的企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員工安全、產品安全和職業健康被賦予新的含義,不僅僅是企業內部的需求,更是一種社會責任。一個履行了社會責任的企業,必定是一個受尊敬的企業,必然是正確處理安全、質量、效益三者關系,并能夠均衡發展的企業,因此,也必定會贏得豐厚的社會回報。安全、質量、效益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礎,是企業做優做強的保證。“先要命,再要臉,后要錢”,是和諧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發展不能以降低安全成本為代價,更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有人提議設立和實行單位產值安全指標、單位效益安全指標,不能單純地把傷亡人數多少作為安全考核指標,要把三者結合起來,設置協調性的量化指標。
“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美國杜邦公司
很難想象,這是一家以生產危險化學品--黑火藥起家的企業的安全理念,而且這家有200多年歷史的國際知名企業,是世界上安全生產狀況最好的企業之一。
零事故。既然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只要做到了預防,任何事故都不會發生,“零事故”就可以實現,這是一個邏輯正確的結論。相反,我們好多人總是抱怨,“事故是難免的”,既然難以避免,就有可能發生,發生了事故也理所當然,這也是邏輯正確的結論。因此,有必要從邏輯起點和思維基礎上根本改變我們對安全的基本認識,否則,不僅“零事故”是一句空話,而且會成為事故頻發的一個借口。
“事故止因”理論告訴我們,找到事故原因,無論是自然的、客觀的,還是人為的、主觀的,無論是物的不安全狀態,還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無論是目標、行為、原則,還是過程、細節、規范,防止事故原因出現,必然能避免事故發生。“一個繁忙的日程絕不能成為忽視安全的理由”,這是杜邦公司的一條安全管理原則。正因為此,杜邦做到了60%以上的工廠實現了“零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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