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發展中國家大多是原殖民地或農業國家,工業發展起步晚、歷史短,因而在工業安全法規制定方面也要比發達國家晚許多,而且在法規內容上也有發展中國家的特點。現試分析如下。
????一、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工業安全立法大多吸取了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
????一方面,大多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民族工業前身都是過去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殖民地工業,因而無論從工業技術設備,生產結構,還是管理模式上都深受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影響,在工業安全立法上也不例外。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起步晚,就其經濟發展的規律而言,遇到的許多問題,正是發達國家經歷過的,因而有些現成的經驗值得吸取。在工業安全立法方面也同樣如此。這兩方面的原因促成了一個客觀事實,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工業安全立法,吸取了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使得立法水平和具體法規條款,內容都與發達國家有甩相同或接近。
????例如,印度《1949年工廠法》共120條,其中幾乎有3/4的條款是從英國,工廠法》沿襲而業。再如,臺灣地區的《勞工安全衛生法》在制定前,就是先組織翻譯了1970年美國《職業安全衛生法》和日本1972《勞動安全衛生法》,并以這兩部法為立法參考。其中不少內容,如“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化”,“監督和檢查的權力與任務”,“勞工安全與衛生咨詢委員會”的設置辦法,以及“職業災害”、“雇主”名詞的定義等均吸收了美國和日本部分條款的內容或主要精神。
????二、法規體系符合由分散、個別到綜合、全面的國際發展趨勢
????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工業立法歷史比發達國家要短,但其立法沿革,同樣經歷或正在經歷由單一、分散的安全法規向全面、綜合性的工業安全法規的過渡,這一點完全符合國際工業安全立法的發展趨勢。
????例如印度,除已介紹過的《工廠法》和其他一些有關法規外,遵照國際勞工組織55號公約規定,正在組織制定適用于一切工人(不論他們從事什么勞動和在什么場合下進行勞動)的新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其立法的思路和框架,都吸收了現行發達國家工業安全法規的經驗。
????再如臺灣地區,在原有工廠法、礦場法等工業安全法規基礎上,根據經濟發展趨勢,跟蹤國際上安全衛生立法的先進國家,在較短時間內,專門制定了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其實施細則,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勞動立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