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為重傷事故處理。
1·經醫師診斷已成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灼傷、燙傷或雖非要害部位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
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鉀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振蕩等。
5·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傷害:
(1)大姆指軋斷一節的。
(2)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任何兩只各軋斷一節的。
(3)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殘廢可能的。
7·腳部傷害:
(1)腳趾軋斷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殘廢可能的。
8·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圍以內的傷害,經醫生診察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會同基層工會作個別研究,提出意見,由當地勞動部部門審查確定。
@f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衛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
突發事件燒傷傷員醫療救治規范(2025…
突發事件創傷傷員醫療救治規范(2025…
醫療衛生機構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務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及頻…
基層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能力建設指引
職業性腕管綜合征職業病危害接觸資料…
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
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
高毒物品目錄
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作條例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
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