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20〕16號)的有關規定,經資料審查和現場檢查考核,現有15處煤礦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一級標準,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發現申報煤礦存在瞞報事故、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規定取消其申報資格。
對公示煤礦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7日內將有關書面材料寄(或傳真)到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安全基礎司。單位反映情況要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要用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方式,以方便核實。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100713);
聯系人及電話:賈宏,010-64464750、64463431(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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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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