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科學施救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水平的指導意見
發 文 號:安監總應急〔2012〕147號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發布日期:2012-12-10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科學施救
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水平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應急〔2012〕1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得到加強,應急預案體系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支撐保障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仍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信息化工作進展緩慢、應急資源仍顯分散、基層基礎尚不牢固,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情況時有發生。為加強科學施救,提高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發展戰略,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救援理念,以加強科學施救、提高救援能力為目標,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和隊伍裝備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夯實基層基礎、提升裝備水平,切實做到決策科學、指揮有力、組織有序、救援有效。
二、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科學決策能力
(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12〕114號)提出的目標任務和要求,依據相關標準與規范,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現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力度,加強資源整合,深入推進省(區、市)、市(地)、重點縣(市、區)和高危行業中央企業、地方大中型企業以及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早日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三)加強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普查,按時充實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同時,要以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普查工作成果為基礎,建立數據維護和更新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數據共享、調用的協調機制,確保信息資源的安全性、時效性和準確性。同時,通過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普查,深入分析本地區、本企業應急準備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加以解決。
(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平臺應用工作。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在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的同時,要加強應急平臺日常應用,充分發揮其自動化、智能化的功能特點,將其作為業務處理、工作協調、調度指揮等工作的基本手段,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應急平臺綜合業務、應急保障、模擬演練、監測預警、方案編制和指揮協調系統的應用,不斷改進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要圍繞安全生產應急平臺應用,充分發揮視頻會議系統、衛星通信系統的作用,實現遠程會商和指揮,提高事故災難救援決策的科學性和時效性。
三、強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提高救援保障能力
(五)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學習借鑒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示范建設經驗,積極推動國家(區域)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和中央企業應急救援隊伍項目建設,繼續加快地方特別是礦山、化工產業聚集區骨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步伐,推動高危行業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同時,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公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建筑施工、電力、旅游等行業領域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配合各地公安消防部隊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基本實現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在全國重要區域、行業領域全覆蓋。
(六)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技戰術水平。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加強事故救援技術、戰術研究,科學制定救援技術和戰術訓練科目并認真組織訓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化水平。要加強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地方骨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指導,明確其組織管理、人員配備、裝備設施等標準,提高應急救援隊伍標準化水平。同時,地方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和準軍事化建設工作,通過開展理論學習,加強專業訓練,參加技術競賽和救援實踐等活動,鍛煉過硬作風,提高指揮員的組織指揮和專業救援能力,提高救援隊員的技能水平和裝備操作能力。
(七)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體系。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實際,科學制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裝備配備標準,推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尤其是小煤礦、小非煤礦山合理配置各類應急救援裝備。同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依托國家(區域)、骨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以及有關企業、單位,儲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救援物資生產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物資尤其是大型成套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水平。有條件的地區要專門設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暫時沒有條件建立儲備庫的,要與相關裝備設施擁有單位建立協調機制,確保能夠緊急調用,保障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