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煤礦安全專項督查的通知
發 文 號:安監總辦〔2012〕127號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
發布日期:2012-10-24
?????? 四、督查方式
(一)聽取專題匯報。在聽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煤礦企業關于安全生產相關情況匯報的基礎上,督促所查地區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結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回頭看”活動,對轄區內瓦斯、水、火等災害嚴重的煤礦和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煤礦進行全面檢查,對未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礦井、未按規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統或瓦斯抽采不達標的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的礦井等“四類礦井”必須堅決停產整頓,推動地方政府和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深入現場檢查。以煤炭生產集中地區、災害嚴重礦區為重點對象,通過隨機抽查,解剖分析煤礦安全生產問題,切實推動相關省(區、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其間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的,要及時向有關煤礦企業下達安全執法指令。
(三)召開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座談會。一戶不落地分片召開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座談會,就煤礦安全生產尤其是黨的十八大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宣講、提出要求,對全面排查治理隱患、瓦斯防治、煤礦警示教育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明確要求“四類礦井”和違反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的煤礦必須停產整頓。
(四)加強調查研究。在督查過程中,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注意研究新情況,發現新問題,破解新難題,并對下一步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提前謀劃明年工作。
??????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產煤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強協作配合,迅速組織開展本地區煤礦安全督查檢查,務求全面徹底、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并于11月底前將本地區督查情況書面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同時,要高度重視本次督查活動,積極配合督查組做好相關工作。
(二)各督查組要深入細致、認真檢查、嚴格執法,真正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切實推動工作。督查結束后,要及時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情況,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議,同時形成書面督查報告。
(三)各督查組要加強廉潔自律,輕車簡從,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九條紀律”等有關廉政建設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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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2年10月24日